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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获悉:针对目前抗震救灾工作,省长林树森昨日作出四点重要批示。
批示要求省应急办商省地震局、民政厅按照信息公开原则,将国家地震局有关信息和我省可能发生的有关情况通过媒体和有关简报、信息向社会公开,安定人心;各地、州、市,交通、水利、建设、教育各有关厅局,布置检查在地震发生和续后余震过程中,各种构筑物有否损伤,对可能发生危害的尽快采取措施;省卫生厅作好抢救医疗队、可能接纳伤病员的医院组织工作,听从卫生部的调配;省委政法委做好保持全省社会稳定的部署,防止一切引起社会群众恐慌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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