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滥采生态破坏矿主发财政府埋单百姓遭殃
一个资源富集县的发展之痛
——晴隆县黄金开采乱象调查
非法滥采:
引发一场生态灾难
2008年5月27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普通黄金产品以206.69元/克的高位收盘。
伴随着金价疯狂飙升,西部贵州晴隆县非法采金愈演愈烈。一场生态灾难降临到该县金矿富集的安谷、紫马、大厂、碧痕四个乡镇。
就在这一天,安谷乡沙尒村农民姚应海全家险些遭遇灭顶之灾:深夜3点,伴随着雷鸣般的巨响,暴雨冲毁了上游王家湾金矿简陋的尾矿坝,他家瞬间被翻江倒海的泥石流冲毁,全家老小共9口人惊慌逃离,至今有家难回。
“如果不是金矿肆无忌惮的乱采乱挖,我们家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指着堂屋被泥石流撞击出的大洞,姚应海悲愤难平,雨灾已经过去一周,而屋内堆积的稀泥浆仍有30多公分厚,没有一间能住人。“泥石流就是从山顶的王家湾金矿冲下来的,可至今没有政府和矿山的负责人答复,也不知道到底给不给赔偿?”
想起当时的情景,村民向大奇也是心有余悸,“如果不拔腿马上把80多岁的老奶奶从床上背走,老人家可能已经被泥石流吞没了”。向大奇告诉记者,夹杂着乱石的泥浆堆积在院坝中仍高达1米,房屋多处开裂。
当地群众叙述的惊魂一刻,让督查组每一位成员揪心不已。时下的晴隆黄金矿区,究竟是怎样一幅景象?
晴隆县黄金矿山自上世纪90年代开办以来,目前有13个“有证”矿山,27个非法开采点。但所谓“有证”金矿,和非法开采点的工艺并没有多大区别。“这些矿区的黄金矿属于氧化矿,赋存于地表,大型挖掘机直接将富含金矿的泥土挖掘至空地堆放,再在地上挖几个水池,通过喷洒剧毒物质氰化钠,并用木炭吸附方式提取,开采工艺极其粗放简单。”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介绍。
唯一的区别也许在于,“有证”金矿是成规模地对大山或土地开肠破肚,而非法开采点是挖一片换一个地方。“目前晴隆县金矿品位已经大大降低,一吨矿土仅能产金0.1到0.3克,而上世纪九十年代可以产金3克左右。由此必然伴生大量尾矿,而开采矿土又要破坏大量植被和产生大量的废渣废石,付出的生态成本巨大。”督查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汽车沿着晴隆县境内的省道公路行进,两侧金矿开采点一个接着一个。举目望去,伤痕累累的山体比比皆是,山皮被大片地剥掉,往日翠绿的山体仿佛被剃了头,黄色的金矿废渣,赤裸裸地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分外刺眼。
在碧康金矿,富含黄金的泥土在矿主的眼里就是花花绿绿的钞票,这里的山体,通过机挖人扣,岩石完全裸露,形成了一大片瘦石嶙峋的“人工石林”。
迪康金矿的工地,因为督查组的到来,巨型挖掘机总算是停止了作业。山腰的空地上挖了一个大坑,里面简单铺了一层塑料布,生产黄金必需的剧毒物质氰化钠就泡在这样的水池里,水还在不停地流。这个金矿,其实依然在生产。
一度被捣毁的纪鑫金矿,因为金价的飚升,非法开采者返回到这里,翻刨90年代开采后的废渣,重新淘金。据说生产高峰期,有100多名工人住在这里。在督查组到来之前,这个金矿再度被捣毁。在这个已经投入上百万元进行生态修复的开采点,记者看到,一些农田已经被废弃的矿渣淹没,林业部门为恢复生态而栽种的小树苗生命力并不旺盛。被多次翻动的泥土显得稀疏松软,巨大的裂缝随处可见,若遇大暴雨,极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有关专家说,这里的地表生态要恢复,至少需要5到10年的时间。
触目惊心!几乎所有的矿区都没有修建永久性的尾矿坝,只要遇到暴雨,山洪裹挟着矿渣变成泥石流奔涌而下。在一些矿区,部分黄金堆浸场附近的废渣逼近民居,最近的仅有不到1米。
触目惊心!大厂镇碧康金矿,离“淬金池”几百米的低洼地带就有一条地下河。晴隆多雨,含有氰化纳的废水一旦随雨水漫过水池,就会污染地下水。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鄢贵权说,地下水循环慢,一旦被污染,可能几代人都无法饮用。
触目惊心!在大大小小的矿区,含有剧毒物质氰化钠的小水池举目皆是。大厂村碧康组62岁的村民王清亮告诉记者,什么是氰化纳,他和许多村民都不知道,但是村里确有一些牲畜喝了矿区的水后死去。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这些矿山应该为污染的环境“买单”。但它们并没有按规定缴纳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更未履行土地复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使用等方面的义务。
赚得盆满钵满的矿主们坐着小车一溜烟地走了,矿区附近群众却不时遭受灭顶之灾。有记录显示,2001年7月,因连续降雨,紫马乡紫马金矿一处矿渣堆集体发生滑坡,造成9人死亡。
“贵州生态脆弱、容易破坏且不易修复”,胡锦涛总书记的谆谆告诫,在晴隆县部分乡镇不幸演变成惨烈的现实。“环境立省”!“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省委、省政府的号令被晴隆抛在了脑后。
青山遭蹂躏,绿水在哭泣!
利益作祟:
清楚账变成“糊涂”账
“惜我资源、护我环境、利我地方、惠我群众”。省委、省政府一再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推进和谐矿区建设,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要学会算账,既要做开明的政府,又要做聪明的政府。
在严重的生态破坏面前,晴隆县的确算了一笔账,算得很清楚:2007年全县共生产黄金8400多两,产值5000多万元,但县里得到的税费收入仅500多万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5年国家有关部门立项的《晴隆县老万场黄金矿山生态恢复(林业)示范工程项目》,拟用三年时间分三期对黄金矿山进行生态修复,修复面积49平方公里,计划投资1.5亿元,超过了晴隆县2007年1.22亿元的财政总收入。而这项工程除了前期完成100万元的投资,因资金无法保障而暂时搁浅。
晴隆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也是国家新列入的喀斯特石漠化综合治理贵州55个县之一。一方面,原有的大量石漠化面积需要治理,一方面,新的石漠化面积因为金矿、锑矿等非法开采而大量形成。
有关部门测算,大部分矿山恢复每一个点都需要数百万元,晴隆县黄金开采高峰期各类大小金矿有120多个,目前仍然有27处非法采矿点和13处有证采矿点。这些矿点的生态修复,是晴隆县乃至黔西南自治州很长时间内都无法凭借自身能力完成的浩大工程。
黔西南自治州也算了一笔很清楚的账:2007年全州金矿企业全年各种税费收入仅6000多万元。州长陈鸣明说:“老板们把钱赚走了,政府不仅付出了大量行政成本,还要为污染来埋单,还要考虑矿区稳定、群众生计等头疼的问题,这实在是一笔划不来的账啊。”
黄金开采的巨大利润究竟流进了谁的腰包?大厂镇的陈怀书是全县面积最大的金矿——碧康矿的法人代表。2004年,他以150万的价格从109地质队取得有5.7平方公里的碧康矿的经营权。该矿去年产3000多两黄金,按核定产量交纳了2000两黄金的税费130多万元。陈怀书一再声称:“各项开支很大,去年最多也就三五十万的利润。”
但记者见到,在陈怀书的小院中,停着他的私家车——一辆看上去崭新的保时捷,而他正在新修的小楼也刚打好了地基。县黄金局负责人估算,陈怀书所说的利润数字后面应该可以再加个零。而在碧康矿的60多个工人中,工资最高的也才1000多元。
“矿老板发财、政府不增收、矿产地民众受害”的这笔账并不复杂,谁都会算,但算得令人窝囊,令人痛心。
这笔账其实很清楚,但究竟为何会剃头挑子一头热?
这笔账算得清楚,却计较不清楚。
人们要问,钱真的仅仅让矿老板赚走了吗?
揣着明白装糊涂,是没有人较真,还是有些人不愿意较真?
黔西南自治州政府副秘书长陈晴的一次遭遇很能回答这个问题。他在一次工作督查中发现一名非法矿主的车辆,当即部署扣留,可一转眼,就被“神通广大”之人给放了。政府和群众的利益在一些官员的私利面前,失去了本来应有的分量。
2007年,晴隆县准备对黄金矿山进行整合。本应负有直接监管职责的县黄金局却非常适时地“曲解”了县委常委会本意,非法同意一些非法金矿和采矿证已过期的金矿纳入紫马金矿、王家湾金矿和碧康金矿等有证矿扩能扩界范围,造成这些非法金矿实际“挂靠”在有证金矿。县黄金局还对这些所谓新增矿点确定了生产任务。县政府发现此情况后,要求县黄金局收回其违法文件,黄金局这次虽未再“曲解”县政府的命令,但就是没有及时收回。
县黄金局为何如此大胆?
陈鸣明的话一针见血:“这是阳光下的罪恶。没有本地人帮助,没有一些部门提供保护,外来投资者谁有胆子敢在我们的土地上刨金矿?非法采矿就发生在各级政府的眼皮底下。我们相关人员有的就是直接参与,就是在违法,有些就是失职渎职!”
2007年6月18日,时任县黄金局局长的杜某因与非法黄金矿山业主饮酒肇事和其他违纪问题,被晴隆县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给与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的处分。
据介绍,黔西南自治州已经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凡是在非法开采当中参与的干部职工主动交代问题,一个星期内投案自首,必须讲清楚问题。
但据省委督查组调查,晴隆县在通知下发后的几天里,依然没有1名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对于政府整治黄金开采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的决心,一些人依然抱着侥幸心理和观望态度。
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面对利益诱惑,黄金滥采中存在的问题的确是深层次的,往往超越了一个县、甚至一个州的责任范围。首先是黄金开采证发放过滥,有的办矿许可证居然开到了2015年,而晴隆的现实明摆着告诉大家,即使是有证矿山,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开采,完全是穿着合法外衣干非法勾当;其次是历史上产业政策曾提倡“有水快流”,全社会兴起了大干快上黄金产业的高潮,晴隆县党政机关都曾办矿;再就是一些地方干部未能抵御金钱诱惑,沦为矿主的保护伞。
晴隆县国土局负责人坦率地说:“晴隆县的黄金矿已经不是我们的财富,而成了沉重的包袱,全县在人力、物力、环保等方面的投入若干倍于得到的财政收入。”黔西南自治州一位干部说,提到黄金的问题,大家恨得咬牙切齿,真希望全州能够痛下决心,完全停止氧化金矿开采,把这笔财富留给子孙,让他们在技术成熟,有能力在保护好青山绿水的时候再去开发。
守土有责
还需守土尽责
晴隆县对黄金问题没少研究过。
常委会议纪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摆起来足足有一大摞。
国土、林业、环保、公安、黄金、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政法委、人大……讨论黄金问题的时候,重要党政部门几乎全部到齐。
事实上,只要认真执行相关法律和履行监管职责,是可以让非法采矿点停止作业的。
可惜,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这只是愿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不力和行政不作为,令督查组深感痛心。
对于全县黄金矿山开采混乱的问题,晴隆县有关负责人这样解释:非法采金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县里做了大量工作取缔非法黄金开采,黄金非法开采反弹是今年初发生的,当时全县小煤窑非法开采反弹情况也很厉害,县里面的精力都放到小煤窑上去了。
而一些政府职能部门这样说:
——黄金局:黄金局没有执法权,对矿山违法行为没有强制措施。晴隆金矿属于氧化矿,易开采,易回收,短期内能建好矿,能产出效益,给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国土局:黄金采矿权审批权在省里,县局根据国务院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关文件加大巡查力度,建立了动态巡查责任制和网络。2006年投入20万资金,400人次,116次对无证黄金取缔,送公安机关拘留了9人。加强对黄金矿山非法用地查处力度,对一些矿进行了罚款。
——安监局:目前我们掌握有13家有证矿山。对有证矿主要是加大安全生产监察。对挂靠和违法行为,对两个矿分别处罚3万元。目前存在问题,一是企业基础薄弱,业主主体意识,安全投入不到位,责任制落实不健全。二是按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安全,加大指导。
——环保局:的确存在四大危害,一是生态破坏,二是矿渣污染,三是尾矿坝不规范,有垮坝危险,四是可能会造成水污染。
……
尽管一些部门讲的也是事实,也做了一些工作,但在严酷的现实面前,这些说辞都显得那么苍白。守土有责还需守土尽责。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的情况,每天就发生在眼皮底下,有关人员难辞其咎。
专项督查组发现,晴隆县所谓的13个“有证”矿山只有一些基本证件,但至关重要的土地使用证和环评报告均不见踪影。非法黄金矿山用地全部由各矿主非法自行与农户协商,向农户支付补偿费便使用土地。今年1月,晴隆县国土资源局向各有证矿山下达了办理用地手续的通知,但各矿业主至今仍未申报办理完用地手续。2007年6月,黔西南州环保局就要求这些矿山补办环评报告,但近一年的时间中,没有任何一家矿山拿得出据称“已经做好的报告”。县环保局数次下达的停产通知书对这些矿山形同虚设。
也就是说,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有证”矿山实际上都在非法生产。这其中虽然存在“有水快流”、“先上车、后补票”等历史原因,但这些不应该成为地方政府疏于管理的挡箭牌。特别是2001年以来,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逐步加强监管,黔西南自治州和晴隆县也屡屡发起整治无序和非法开采的专项行动,但边治理边反弹,原因究竟何在?当地治乱的勇气和决心有多大?有没有治在根子上?
还有专家指出,氰化纳是氧化金矿生产黄金的必需品,管住氰化纳也就能堵住非法生产的渠道。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宋勤在与县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时直言,氰化纳由于是剧毒物品,管理应该非常严格。但现在晴隆全县27个非法矿点的氰化纳数量究竟有多少,存放在哪里和有没有流失?对这些情况,承担监管职责的县公安局、县黄金局等部门究竟知不知情?县公安局负责人回答,虽然他们监管之职,但申请氰化纳的审批权在州公安局,他们对全县黄金金矿使用氰化纳量并不掌握。“竟然不掌握,又如何监管呢?”面对人大代表的问责,该负责人一时答不上来。县黄金局负责人在回答对为何非法金矿监管不力时,居然脱口而出:“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好管理。”
国家有《矿产资源法》、贵州省有《矿产资源条例》,怎么能说正大光明的行政作为无法可依?!
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占地问题,据省监察厅的调查,晴隆县黄金矿山非法用地达4300多亩,2007年,黔西南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对黄金矿山非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罚金88.1万元后了事。
这样的罚款对于黄金矿主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有关部门虽然对黄金矿山下达了补办手续的通知。但是,晴隆的现实表明,对于黄金矿山矿主来说,补办手续无非是再交一次钱。而对于这片原本绿色的土地来说,灾难仍将继续。
显然,罚款、完善手续等等执法方式,并不是解决晴隆灾难的根本手段。晴隆需要的是一个能够保住青山绿水的执法结果,而不是一个执法过程。
乱象背后的疑问
谁是金矿乱象的幕后导演?
“个别官员和企业把国家资源当成了‘唐僧肉’,合谋侵占国家利益,应该严查矿山治理不力背后有没有官员或明或暗地参与矿山经营或充当保护伞。”当地一些干部群众纷纷向省委督查组强烈要求。
安谷乡沙尒村一位村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鼓起勇气悄悄向记者反映:“让我们以一亩地700元的价格,把地卖给矿老板。我当时不愿意,觉得补偿价格连一年的收成都不够,但迫于压力我只好卖了7亩多地,得了4000多元。现在金矿停止生产了,我又回去在原来的地上种,收成连原来的一半都不到。”
一些村民向记者反映,当地一位“地头蛇”有几个金矿,他们几兄弟手中拥有很多有证和无证矿山,前些年在晴隆金矿开发中堪称地方“一霸”,赚了不少钱,据说在兴义等地还买了地皮,搞房地产开发。农民们说,前几年有几个乡镇还有专门的“黄金派出所”,不是为了整顿和规范黄金矿山开采秩序,而是为了“镇压”农民,谁阻拦“招商引资”,不配合征地、开发,就把谁关起来。安谷村的几位农民告诉记者,如果矿老板要租地,一般先是让政府部门做工作,如果做不通,就要动用武力。
记者看到一份金矿矿主与农民签订的一份《租用土地协议书》,租用2.5亩土地3年,总计租用费为4万元,但其中提出,土地出租后,农民不仅不得干预矿主的一切经营活动,期满后由农民自行复垦,费用矿主概不负责。可是,土地已经被占了,农民却至今没拿到这笔租金。一位村主任说,为能低价、便捷地得到土地,一些矿主不惜动用武力,很多农户承包的土地和荒山都被迫租给金矿老板。
省监察厅信访室纪检监察员顾泽华说,从黄金开采秩序如此混乱的表象可以断定,官商勾结、干部入干股等违纪行为在晴隆县肯定存在,真相必定随着案件的查处而水落石出。
在晴隆县干部会议上,顾泽华耐心而又用心良苦地对晴隆县干部说:“我们很多干部都是很有前途的干部,不要因为黄金开采毁了前程,干部在经济发展时要保持好的心态,要教育干部不要因为这样的事情毁了前途,大家一定要自警、自省、自律,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工作。”
人祸要有人负责!非法黄金开采点占用了大量林地和耕地。
矿老板淘金而去,留给当地的是“人工石林”。图为安谷乡境内一处废弃的矿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