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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即将进入录取阶段,省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应提高警惕,谨防七类招生诈骗。
据介绍,非法招生中介诈骗行为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装扮成招生机构人员或高校招生人员诈骗钱财;二是称其有内部招生指标、机动指标、高校自主招生指标等进行虚假招生;三是以“走关系”为名骗取熟悉的考生家长的信任,把考生正常的录取说成是所谓帮忙的结果收取好处费;四是利用当前高校办学模式的多样化,故意混淆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远程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把考生介绍到非学历教育甚至无招生计划或无办学资质的所谓名牌大学;五是打着高校或几所高校联合办学的牌子,雇用在校学生、教师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进行非法招生;六是通过虚假欺骗性宣传,以各种名义招收所谓“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从中敛财;七是举办所谓志愿填报“专家”指导培训班、研讨会等高价兜售门票。
省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和相关信息的发布,广大考生对自己的录取信息,可通过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www.gzszk.com)查询或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查询。高校寄送的录取通知书,须同时附有经省招生考试中心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信息确认表。不要轻信非法广告宣传或轻易将准考证号和密码交给他人,发现不法分子的招生诈骗活动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以免上当受骗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省招生考试中心重申,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认真履行“八公开”、“六不准”的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和未在省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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