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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中年妇女听说炒黄金十分赚钱,于是纷纷借钱入股,筹得8万2千余元到一家公司入股炒黄金。不料,不仅分文未赚,连本金也全陪了进去。
昨日下午4时,记者在贵阳饭店楼下见到了受害人之一的赵女士,激动的她一见到记者就哭诉到:“这2万元钱原本是我准备用来给孩子读书的,谁知道会上当受骗啊。”
原来,在2007年7月,赵女士与其他3名中年妇女一样,听朋友说炒黄金利润可观,一月能赚1万元。赵女士赶紧拿出自己的积蓄并找朋友借了一部分钱,总共凑齐2万元,与其他3名中年妇女一道,共凑集8万余元现金,通过一家黄金交易公司的梁姓业务员,签订了炒金合同。不料,不到一年时间,梁姓业务员告诉赵女士她们,炒金的8万余元本金不仅没有“生蛋”,而且全部打了水漂。赵女士她们很是想不通,随后找到该黄金交易公司,结果公司负责人告诉她们,该公司根本没有与她们签订过任何合同,因此对她们的炒金行为并不负责。
记者从赵女士手中所拿合同看到,合同上所标注的公司名称为香港某黄金交易有限公司,签约业务员名为梁某。随后记者跟随赵女士一行来到当初签定合同的场所——贵州某黄金交易有限公司。而据该公司总监吴某介绍,他们公司与香港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而他们公司给客户所签的正规合同也与赵女士等拿出的合同不一样。因此,赵女士等人并不算该公司的客户。同时,这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曾经确实有过一名叫梁某的员工,不过因为该员工曾经有过不良工作记录,在被公司开除的同时,还报了警,如今已不知去向。该负责人谈到,黄金交易实际上和证券交易的道理一样,有盈利自然也会有亏损,不可能有逢炒必赢的道理。
赵女士与其他几位受害人表示,他们将会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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