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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民报料:
“家传房产证比麻江的早四年”
昨日,本报报道在麻江农民胡治邦家中,发现一份疑为新中国最早的农村土地房产证。家住贵阳市府路的沈先生致电本报百姓新闻网6757777,称其家里收藏有两张家传的土地房产证,时间都比麻江胡治邦的早4年。
接到报料后,记者来到沈先生家中,沈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家传下来的两张土地房产证,发证日期均为1951年5月,房产证地址为江苏无锡,而非贵州,房产证上还有当时县长的签名。
据沈先生介绍,这两张土地房产证是沈先生的爷爷传下来的,沈先生老家在江苏无锡农村,后来搬到了贵州,家人一直保存着这两张房产证,并带着来到了贵州。沈先生说,家传的两张房产证同样包括了坐落、地名、可耕地长宽、非耕地长宽等内容。与此同时,该证也和麻江发现的土地证一样,依据为当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共同制定的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三十条,只是年代要比麻江县居民收藏的土地房产证早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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