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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匀市级财政“自掏腰包”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物价上涨 政府发补贴
记者昨天从都匀市物价部门获悉,该市已经建立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从今年7月份开始,都匀市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对困难群众给予适当日常生活必需品涨价补贴。
目前,获得涨价补贴的困难群众以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城市、农村低保户为准,这些人都纳入联动机制的补助范围。
去年3月以来,都匀市以粮食、猪肉为主的食品类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给市民特别是城乡低收入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
据悉,都匀市从今年7月1日起,以每月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上年同期上涨幅度超过10%时为启动点,即当上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超过10%时,启动联动机制。
根据上月的CPI上涨幅度,按月确定发放补助数额。当价格指数涨幅低于10%(不含10%)时,不予补助或不再给予补助;价格指数涨幅在10%(含10%)以上,低于20%时,补助对象每人每月将获得5-10元的补助。当价格指数上涨幅度超过20%时,另行研究补助标准和办法。
CPI由国家统计局都匀城市调查队负责按月提出。联动机制的补助资金由该市财政拨付(明年列入财政预算),都匀市民政局负责按月将补助及时发放到全市城市和农村低保户手中。
据介绍,都匀市物价部门将根据CPI变动情况和全市城市和农村低保户有关数据等,及时向该市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提出启动或暂停当月联动机制的工作建议。当地政府将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依据,如果月价格指数低于10%,将确定某一个月是否再给予发放涨价补贴。
据了解,都匀市的涨价补助该市市级财政出资,不含中央、贵州省、黔南州下拨用于低保、困难群众物价或生活补贴的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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