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黔在线讯 “全国统一零售价”,这一词汇对于消费者而言可谓毫不陌生。不过,近日记者在筑城采访时发现,以往挂有“统一零售价”标签的商品已经悄然“换脸”,品牌商品零售价格“天下一统”的局面已经开始破冰。
品牌打折“天上掉馅饼”
“天,我最喜欢的护肤品牌居然打折了,而且折扣前所未有的低!”时尚达人小艾最近心情特别好,逢人就说自己捡到“馅饼”的好事。
8月12日,经过筑城大十字某商场时,小艾突然眼前一亮,自己最中意的一款护肤品正在进行打折优惠促销活动——7.8折。欣喜之余小艾又有点疑惑:在她印象中,这一护肤品牌从来都是统一零售价,任何一家商场搞活动,也都是“全国一盘棋”,怎么会打折?这个打折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其他商场是不是也一样7.8折?随后,从大十字到中华路、再到大西门,小艾几乎踏遍了沿途的每一家大型百货商场,转了一圈之后肯定,折扣仅此一家。“我们品牌以前很少打折,7.8折从来没有过,不买会后悔”在专柜美容顾问的“糖衣炮弹”和超低折扣的诱惑下,小艾买了个心满意足。
品牌为何低下高贵的“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品牌商品一般都是统一零售价,而打折价格通常也一致,究其原因是因为“厂家统一让利”,所以折扣无二,消费者随便去哪家商场其实毫无区别。而打折通常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断码、断号处理;二是逼近有效期或者换季销售。但小艾遇到的情况却不属于打折惯例。
“品牌商品以后很可能不会再统一价格了,而且还会经常打折,说不定折扣很低!”一商场员工甚至断言,“统一零售价”将成为历史。品牌商品怎么低下了高贵的“头”?
原来,这是《反垄断法》8月1日正式施行后,市场上悄然发生的变化。该法第六条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所谓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此外,第十三条也明确: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
一商场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和品牌商品签合同,一般在定价上商场都丧失了自主权,现在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货比三家购物美价廉商品
品牌商品统一价格的风光不再,将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什么?
“以前,商品的价格都一样,消费者在哪里买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不过现在,商场有了价格自主权,从被动到主动,卖场首先充满了期待。”一商场企划部负责人坦言,今后,各家有各家的战略,今天可以打7折,明天或许可以比这个折扣更低,其目的就是为了占领市场和吸引消费群体。
“其实对我们也没什么不好的影响,反而能刺激消费。”某品牌厂家负责人说,虽然以后打折由商场说了算,厂家无权干涉,但因为商场从厂家拿货的进价并没因此减少,所以厂家的利润根本没有变化。商场低价促销,是靠减少自己的利润空间来带动产品的热销,对于厂家来说反而是增值的。
商场会做赔本的买卖吗?“不会,但是微利是很可能的!”业内人士透露,为了有效占领市场争取更多的消费者,偶尔多让出一些利润是必须的,“我们也需要营造竞争的环境,有竞争才有进步!”
今后,商场之间势必会拉开一场没有硝烟的抢夺战,同一个牌子的服饰、鞋帽乃至化妆品,在可操作的范围内,谁家打出的折扣最诱惑,消费者自然就会去那家。这一变化对消费者而言无异于一种福祉。今后上街购物可以真正是“货比三家”,购到价廉物美的东西了。
|